自來水廠調快水表搶錢續(xù) 七人涉嫌欺詐被刑拘 (2006-05-17)
發(fā)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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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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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部分媒體報道了電白縣博賀鎮(zhèn)自來水公司涉嫌欺詐事件(詳見當天本報A06版),更進一步引起電白縣委、縣政府對該事件的重視。該縣表示將進一步加大查處的力度,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還群眾一個公道,給群眾一個滿意的處理結果。目前該縣已將涉案7人刑拘,其中5月13日將博賀自來水公司副經(jīng)理陳偉光抓捕歸案,并刑拘。
在媒體報道之前,今年初電白縣委、縣政府根據(jù)博賀鎮(zhèn)群眾反映,對該鎮(zhèn)自來水公司涉嫌水表計量不足和亂收費等問題高度重視,2月23日成立了處置博賀鎮(zhèn)自來水問題工作組,進駐博賀鎮(zhèn)對事件進行了深入查處。到目前為止,查處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具體有如下五個方面:
一是初步查清了水表計量不足問題。茂名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分兩次受理了博賀鎮(zhèn)75戶自來水用戶對水表計量問題的投訴,委托法定檢測機構(華南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廣東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檢定,從水表的檢測結果表明:總體判定合格的2塊;不合格的73塊(其中,正偏差的59塊,最大正偏差+54.4%,最小正偏差+13.6%,負偏差的14塊,最大負偏差-5.4%,最小負偏差-0.1%)。
二是初步查清涉嫌亂收費問題。經(jīng)過對該公司的賬簿憑證進行核查,發(fā)現(xiàn)涉嫌亂收費問題有7項,涉及金額為104萬多元。
三是對相關涉案人員進行了初步處理。免去該公司經(jīng)理陳菘一切職務,免去該公司副經(jīng)理陳偉光職務。公司目前一切日常工作由博賀鎮(zhèn)政府派出人員代管。5月1日,公安機關對涉案的博賀鎮(zhèn)自來水公司安裝隊林某、周某、楊某某、林某某、布某某、邱某6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合同詐騙共同犯罪進行刑事拘留;5月13日,將該公司原副經(jīng)理陳偉光抓捕歸案,并刑事拘留。到目前為止,已有7名涉案人員被刑事拘留,整個案件正由公安機關作進一步偵查。
四是取消了群眾反映的不合理收費。
五是打破壟斷經(jīng)營,開放自來水設施供應及安裝市場。
在事件查處期間,該縣縣委書記潘本、縣長李日添先后到博賀鎮(zhèn)召開群眾座談會,聽取群眾意見,表明了縣委、縣政府對事件的態(tài)度,表示堅決一查到底,嚴懲有關責任人,還群眾一個公道。下一步該縣將繼續(xù)加大工作力度,通過行政、法律手段,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決不姑息養(yǎng)奸。同時,做好被侵權的群眾民事賠償工作,還群眾一個公道,給群眾一個滿意的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