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選年貨要“斤斤計較”(2006-01-25)
發(fā)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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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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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市民開始選購年貨,超市賣場成為“第一選擇”。食品監(jiān)督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部分超市賣場存在較多貓膩,買年貨還得多長個心眼。
標價單位不一
按理說,在同一家商場內,標價單位應該統(tǒng)一,但記者在一些超市走訪中卻發(fā)現(xiàn),水果柜標價單位沿用的是元/千克,而水產、蔬菜柜則改成以斤為計量單位,也有的用××元/500克,容易造成混淆。
包裝時玩花樣
一些商家自行包裝上柜的水果、水產、蔬菜,連皮帶冰算凈重,特別是水產,如除去冰塊,缺秤20%~30%不稀奇。消費者有異議時,營業(yè)員往往以“自然損耗”為由搪塞。
標簽難以區(qū)分
把同類商品的眾多標簽密密麻麻地貼在一個貨架上,這大概是某些超市的又一大“高招”。有的超市索性把本該撤柜的商品混放在貨架,用低價位的標簽來攪亂人們的視線,趁機出籠殘次品。
優(yōu)惠并不實惠
一些超市常在下午5時左右,把快到保質期的食品和質量有問題的日用品統(tǒng)統(tǒng)冠以“特價”大甩賣,而買客不知道價格優(yōu)惠的背后有陷阱,買回家一過夜有的就不能吃了。
質監(jiān)部門建議
針對目前超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質監(jiān)部門建議廣大消費者,上超市購物要“斤斤計較”:
■要求商場對自包裝商品和定量包裝商品去皮計量計價。對商品計量有疑問的,可到公平秤上復稱,對包裝材料重量不清楚時可要求商場提供數(shù)據(jù)或要求復稱。
■要求商場不要在大稱量的電子秤上計量較輕的商品(如50克商品放在15公斤的電子秤上計量),避免影響計量的準確性。
■定量包裝商品或自包裝計量商品應明碼標出商品的凈含量、單價和價格,防止魚目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