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車“看病”自身需“體檢” 車用維修計量器具應先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005-08-11)
發(fā)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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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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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知道集貿市場賣東西的秤要經過計量部門檢定才能使用,否則就有“黑心秤”之嫌;那么,經常給汽車“看病”的維修計量器具,卻從不“體檢”,是否會影響汽車的行車安全?
8月3日,省質監(jiān)局計量處處長王有全介紹,目前我省有各類汽車維修店近萬家,這些汽修店的各類動平衡儀、四輪定位儀、充氣機,都屬于國家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墒?,我省汽車維修企業(yè)主 動到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定維修器具的很少,在用的維修計量器具經過檢定的更是微乎其微,這將直接影響到汽車的安全行駛。
在鄭州市未來大道上的一家 汽車維修店,正在修車的張先生告訴記者,自己經常來給車校正個平衡、充個氣壓什么的,并沒有留心維修工具是否準確,是否有質監(jiān)部門核發(fā)的檢定合格證。 鄭州市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主任黃震峰認為,出現(xiàn)這種情況,“主要是意識不強”。大多數(shù)維修企業(yè)覺得維修用計量器具買回來就能使用,不需檢測??墒聦崱〔⒎侨绱?。按照國家規(guī)定,只要屬于貿易結算用的計量器具,都必須先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消費者應認清檢測機構核發(fā)的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