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能效標識、水效標識的監(jiān)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jié)約能源法》《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水能效標識管理辦法》,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監(jiān)管要求,延邊州市場監(jiān)管局用2個月的時間,對全州22家大型商場經營的覆蓋家用電器等6大類37種用能產品和1大類用水產品進行了專項監(jiān)督檢查。重點檢查了標識標注的符合性、使用能效水效標識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是否存在偽造冒用能效水效標識或利用能效水效標識進行虛假宣傳等,共檢查各種商品854臺(件),并對2家商場銷售的不符合水效標識規(guī)定要求的坐便器進行限期整改。
欄目導航
內容推薦
更多>2025-08-27
2025-07-16
2025-07-01
2025-06-04
2025-05-20
2025-05-09
2025-04-16